close


從以前就很喜歡吃巧克力,喜歡那種甜蜜在口中慢慢融化擴散的滋味。10幾20年前,在台灣還沒有很多好吃的手工巧克力,就算有,學生時代也不可能買得起~最高級的享受也不過就是瑞士連薄片或是金沙巧克力就覺得滋味無比,或是現在吃起來覺得甜的要命的愛心型狀的Milka,為什麼年輕時後可以一次吃掉一整盒還意猶未盡?但其實這些在那時後看來高級的盒裝巧克力,都比不上7-11隨手可得的七七乳加巧克力那香濃的花生味和帶勁的咀嚼口感。
記得國中時,學校對面轉角處就有一家7-11,那時後姐姐最迷職棒卡,每次都要我別忘了去買條芝蘭口香糖,再把棒球卡給她我那時後最討厭體育課,當然對這種運動的相關產品真是沒興趣,還不如把錢花在買當天有郭富城照片的報紙上還來的有意義多了:P(還不是都一樣浪費錢@@)
說到郭富城,我還真的曾經是失心瘋的在蒐集關於他的種種東西,包含寫畢業紀念冊時規定每位同學都要貼一張他的照片(我這行為根本是土匪!),當然跟我比較好的朋友都會多貼幾張,所以我的畢業紀念冊寫完時真的比原本的頁數要多了一倍><當大家愛劉德華愛得死去活來時,我還是比較衷於郭富城這種清純派的,當然之後他變成肌肉派時,不知道是我長大了,還是開始覺得不合我口味了,有一天,我居然對於那些曾經瘋狂蒐集的東西覺得很幼稚,很想通通丟掉~~

年少輕狂,每個人一定都有這段迷偶像的歲月,雖然現在覺得幼稚,但每個年紀腦袋裝的真的就是不一樣,所以父母們老是猜不透孩子們在想什麼,實在一點也不奇怪,15歲的青少年怎麼會知道他30歲時的想法會是什麼?都是要靠時間歲月和經驗去累積才會成長和改觀的不是嗎?....ㄜ....怎麼會扯到這來?


回到正題....

 
剛剛是在說7-11還有巧克力吧!? 

提到7-11,除了有郭富城的回憶外,還有最愛帶上一條七七乳加巧克力,邊走回家邊吃,10分鐘內的路程剛好讓我慢慢的好好的品嚐完畢,很滿足的擦擦嘴搭上電梯,回家~
這樣的歲月不知道持續多久,直到我發現七七乳加巧克力根本就是體重的殺手,那時後,應該是已經到了會注意儀容外表的年紀了,就戒了它,一直到現在真的好久好久沒有吃到了,突然間,開始懷念了起來...


今天要說的巧克力,真的跟七七乳加巧克力八竿子打不著邊 ,除了一樣有可可的血緣外....

來到英國後,發現這裡真是嗜巧克力如命的我的天堂,種類不僅繁多,價格也比台灣便宜,而且而且,口味更是上好幾層樓!
我像飢渴的惡犬,把巧克力當正餐吃,一次可以吃掉一大塊200g的巧克力,而且不覺得甜~ (這又可以扯另外一個爆肥之路的故事了)

直到年過30,才真正開始對甜食、尤其巧克力產生膩的味覺,有一陣子甚至於只吃黑巧克力或根本不碰巧克力,那些外面賣的熱可可對我來說都是在喝糖漿,怪噁心的,更別說家裡買的那幾罐熱可可粉,全都過期了1-2年還不自知><

有一回,偶然間,瞄到有網友介紹巧克力磚泡的熱巧克力有多讚,但當時也只是胡亂的帶過,並沒有認真去閱讀。

直到有一天,在倫敦Harrods百貨公司閒逛時,步入巧克力專區,也不知道那天哪根筋不對,突然認真的逛起來平常只會路過的這區塊,而且發現了極少現蹤跡的熱巧克力磚!!!!當下很興奮,偷偷看了一下價格,一塊要2.5鎊,不能說不貴因為還真的不便宜,但也不覺得貴到買不下手,想想在咖啡店買一杯星巴克品質的熱巧克力也都要3鎊吧!? 這個品質我相信絕對比星巴克要好至少n倍以上,就先買了2個不同口味和一包4個裝的黑巧克力磚回去試試~~畢竟我倆也沒啥高級的嗜好,也沒有小孩狂花血汗錢,只有膚淺的追尋口慾在忙碌的生活裡放鬆一下,喝杯好喝的熱可可是非常理智的。
套句Oddono's義大利冰淇淋店的名言-- Life is too short to eat bad chocolates!!

先用咖啡機蒸氣管打一杯熱牛奶,最好是在70度以下


打開巧克力磚 
 

包裝紙正面有詳細說明食用方法和成份 

一塊建議用170ml左右的熱牛奶 
  


放入熱牛奶內 
 

 

開始攪拌讓巧克力磚融入牛奶內 
 

就是一杯帶有碎巧克力口感的熱巧克力。
不會甜,取而代之的是香純和濃郁,那種不會產生甜膩讓味覺麻痺的口感是一定要親自去感受的~ 
如果想喝濃一點的巧克力味,牛奶就小杯一點,但我不喜歡太濃,所以這牛奶份量應該是有原本建議量的2倍以上,是我愛喝的濃度~ 
 

另一袋是黑巧克力磚,因為沒有融合其他成份和味道,是可以喝出比較純正的可可味,也是很棒! 


一袋有四個,共八鎊。 
  


大推!!

官網在這  
 

總店在倫敦Notting Hill那區,距離Portobello Market 很近 

今天1月15日,試了最後一種口味,
一樣先用蒸氣打一杯熱牛奶 
 
 

放入巧克力磚攪拌 
  


另一杯用Whittard的70%黑可可粉泡(左邊那杯) 
  


這次Whittard的味道比巧克力磚好,因為這塊口味有點酸酸的,但口感和濃稠度來說,還是巧克力磚勝!
所以不能說是Whittard的好喝,應該是說這塊巧克力磚的味道我們比較無法接受罷了~ 

 

總之,Whittard熱可可粉一整個就是被打敗了~~

巧克力磚萬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ran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